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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入广东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 后续进展如何

来源: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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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此事件引发热议。

8月18日下午,杏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杏坛镇罗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均告诉澎湃新闻,针对此事已报警处理,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

澎湃新闻稍早前报道,杏坛镇官方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死者家属和狗主人双方正沟通。

澎湃新闻注意到,有网友评论称,牵引白狗的女子并非狗主人,且系未成年人。就这一说法,18日下午,顺德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了解情况。

事发监控视频显示,8月17日17时17分许,一女子在街上遛一只白色毛发的狗。随后,白狗看见另一只无人牵引的狗,奔跑追逐,女子拉不住。数秒后,两只狗在追逐途中,白狗所挂的牵引绳将一名白发老人绊倒在地。

民法典:遛狗未依规栓狗绳,他人逗狗被咬狗主也有责

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哪怕被侵权人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以减轻责任。这意味着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当地规定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定有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警方介入广东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这方面的一些信息了 童鞋们如果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分享出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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