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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科股份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来源:时间:2018-03-23

天科股份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上交所网站消息显示,3月22日上交所向天科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及时回复问询并复牌。天科股份自2017年9月15日起,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由已停牌189日。

停牌四个多月期间,天科股份于2018年2月5日晚公布重组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63.27亿元收购第一大股东昊华集团旗下13家公司股权,交易标的包括晨光院、黎明院、西北院、光明院、曙光院、沈阳院、海化院、大连院等公司的100%股权和华凌涂料30.67%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新增业务将涵盖氟化工、聚氨酯功能材料、电子化学品、特种涂料以及橡胶制品等精细化工业务。

预案显示,天科股份称,公司二股东盈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出具声明,存在影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此前,天科股份前两大股东对公司主导权争夺已有过较量,二股东推动的一次收购未得到大股东认可。

对此,上交所于2018年3月5日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交易无法通过股东大会的风险及交易标的资产的经营模式等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并要求公司在3月12日之前进行回复。不过,公司表示,因部分问题回复涉及对13家标的公司相关事项的进一步核实、补充,相关工作量大、耗时长,且部分材料和信息涉及军工保密管理要求,需经企业内部保密部门审核,无法如期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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