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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稀释股权疑规避借壳

来源:时间:2017-03-10

我爱我家稀释股权疑规避借壳。

昆百大A收购我爱我家因标的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导致不构成借壳上市,对此,3月9日深交所向昆百大A发去问询函质疑多次股权转让是否为刻意规避重组上市。除此之外,深交所还就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超额业绩奖励等相关问题提出了问询。

直指是否规避借壳

昆百大A在2月27日披露了公司的重组预案,昆百大A拟向刘田、林洁、张晓晋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他们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94%的股权,合计支付对价为61.82亿元。同时作价3.78亿元协议受让西藏利禾、太合达利、执一爱佳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6%的股权。合计花费65亿元获得我爱我家100%股权。对此,3月9日深交所向昆百大A发去问询函,共提出17个问题,其中首要问题直指此次重组是否为规避借壳上市。

据深交所问询函,我爱我家在2016年以来出现了几次大比例的股权转让,例如2016年5月,我爱我家原控股股东伟业策略将持有的我爱我家大部分股份分别转让给刘田、林洁、张晓晋和李彬。伟业策略持有我爱我家的股份比例从44.53%下降至8.03%,刘田持股比例为10.27%、林洁持股比例为9.56%、张晓晋持股比例为 8.34%、李彬持股比例为8.34%。

深交所表示,伟业策略转让上述股份是否存在刻意降低持股比例, 减少公司向其发行股份的数量,从而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变,规避重组上市。

资料显示,伟业策略将持有的我爱我家股份进行转让的同时,我爱我家第二大股东王霞也将她持有的我爱我家股份转让给了一房和信,转让后王霞持股比例从23.54%下降至3.54%, 一房和信持股比例为20%。此后,2016年7月,一房和信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北京和信天。2017年1月,北京和信天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东银玉衡,东银玉衡持我爱我家股份比例为20%,成为我爱我家第一大股东,同时,王霞将其所持有的剩余我爱我家股份全部转让给瑞德投资,瑞德投资持我爱我家股份比例为3.54%。

深交所表示,如果上述股权转让均未发生,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更,如果为重组上市,审核标准等同IPO,我爱我家是否符合IPO的条件。

在监管层看来,包括第一大股东东银玉衡在内的我爱我家及现在的股东方刘田、林洁、张晓晋、李彬等都是突击入股,深交所要求公司解释这些人突击入股的原因。

对于我爱我家2015年以来的七次股权转让,深交所要求昆百大A说明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持情况。问询的主要目的是知道我爱我家估值变化过程和是否通过代持规避借壳。

我爱我家披露不清

经过多次股权转让,我爱我家从已经有控股股东的公司变为无控股股东的公司。如此股权分散的我爱我家,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层和核心管理团队是怎样的,这也是深交所问询的重点。

重组预案披露了我爱我家目前几个股东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其中刘田担任我爱我家董事长、林洁担任我爱我家董事、陆斌斌担任我爱我家副总裁、要嘉佳担任我爱我家副总裁。也就是说,我爱我家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团队并没有全部进行披露。

昆百大A发布的重组预案并未披露我爱我家的管理层情况及决策机制,深交所要求昆百大A说明此次交易前我爱我家的决策机制、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及持我爱我家股份情况,同时交易完成后,我爱我家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核心管理团队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交易完成后昆百大A对我爱我家董事会人数及具体安排,对我爱我家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是否有控制权,我爱我家是否为原管理层控制。

因为股权分散,此次交易方中存在着多名自然人,其中只有刘田与新中吉文结为一致行动人,林洁与茂林泰洁为一致行动人,交易对方中还有6个自然人和7个法人。深交所要求昆百大A说明上述自然人和法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层得到的回复肯定是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业绩承诺和超额业绩奖励

昆百大A收购我爱我家的重组预案显示,部分交易对方承诺,我爱我家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累计达到净利润2017-2019年分别不低于5亿元、11亿元和18亿元。

做出业绩承诺的主要为刘田、林洁、张晓晋、李彬、陆斌斌、徐斌6个自然人和茂林泰洁、新中吉文、达孜时潮、太和先机4个法人,其中太和先机还不是收购资产的交易对方。此次交易对方共8个自然人,9个法人。

也就是说,交易对方中有2个自然人和6个法人没有做出业绩承诺,深交所要求昆百大A解释这些交易对方不做业绩承诺的原因。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我爱我家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9月的盈利情况,说明业绩承诺较报告期业绩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和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不是交易对方的太和先机反而做出了业绩承诺,太和先机为昆百大A的控股股东,也是此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对象之一。昆百大A拟募集配套资金25亿元,其中太和先机将认购不少于8亿元且不超过12.5亿元。

不需要做出业绩承诺的太和先机也享有了不该有的业绩奖励,据昆百大A重组报告显示,如果三年后业绩承诺完成并超过18亿元,我爱我家应在业绩承诺期后对太和先机进行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超额部分的20%。

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中有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基于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超过利润预测数而设置超额业绩奖励的,奖励对象为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深交所要求公司解释,太和先机并非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而对其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和合理性以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规避借壳多以失败告终

和我爱我家一样,国创高新拟作价38亿元收购深圳云房100%股权的重组方案目前正处于证监会受理阶段,标的公司深圳云房在2016年8月也出现过突击入股的现象,如果没有出现这次股权转让,则计算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是否构成借壳主要有两条标准,首先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其次是收购新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资产达到一定的标准。而借壳新规主要是对第二条标准进行了大改,第一条只是进行了小改。其中第二条中“从原有的资产总额单项指标调整为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股份等五个指标,只要其中任一达到100%,就认定构成借壳标准”。在借壳新规下,第二条标准已经基本上没有任何可以规避的可能,所以上市公司在收购大规模资产又要规避借壳的情况下,保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就成了主要的途径。

其中稀释标的公司原有控股股东的股权成为重点,但是对此监管层也保持了较高的关注,这些公司大多数情况下或主动终止重组,或者无法过会。

最近的一个案例则是,江泉实业拟采用资产置换与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瑞福锂业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剔除参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宁波顺辰持股比例为9.35%,王明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8.26%,宁波顺辰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永刚。

值得注意的是,江泉实业的这次重组方案中也是通过稀释股权规避重组上市,在江泉实业公告收购瑞福锂业并停牌后,瑞福锂业进行了两次股权变动。分别为天安财险以4亿元增资瑞福锂业,王明悦向自然人徐明转让其持有的瑞福锂业10.23%股权。

对此,上交所同样发去了问询函,要求公司解释徐明、天安财险突击入股瑞福锂业是否存在刻意降低王明悦持股比例,从而减少其股份数量,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变进而规避重组上市。最终的情况是,江泉实业3月9日以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由主动终止了此次重组。

“公司也是早上才收到交易所的问询函,在完成回复之前一切都以公告为准,公司将保证在3月15日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昆百大A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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