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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部分业务允许外资独资 服务提供者先受益

来源:时间:2014-01-07

上海自贸区部分业务允许外资独资 服务提供者先受益。

工信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6日联合发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对外资进入增值电信业务领域进一步松绑。意见提出,信息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商店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可独资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外资股比放宽到55%(而在此之前,外资的持股比例红线是50%)。

分析人士指出,行业主管部门希望通过引进外资的形式,与目前国际前沿的技术、管理经验接轨;而对于外资而言,上海自贸区是外资电信服务业进入中国的一块很好的跳板,将与国内增值业务企业直接竞争。

部分业务允许外资独资经营

国务院于去年9月27日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规定,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对外资开放,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呼叫中心以及其他电信业务。

3个多月之后,工信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细则。《意见》提出在试验区内进一步试点开放的七个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信息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商店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外资股比放宽到55%。

二是新增试点开放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四项业务,其中,前三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增值电信业务有相当领域涉及信息安全,《意见》对试点开放业务的设施和服务范围也提出了要求,具体为:申请经营上述电信业务的企业注册地和服务设施须设在试验区内,为上网用户提供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服务范围限定在试验区内,其他业务的服务范围可以面向全国。

服务提供者先受益

由于此次并未开放基础电信服务,而且对外资注册地和服务设施有限制,短期来看,外资电信企业与国内企业竞争并不激烈。但分析人士指出,上海自贸区是认识中国市场、进入中国市场的好跳板,云计算等领域将会直接受到影响。

存储转发类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均属于云计算范畴,目前这一领域国内外竞争激烈。微软早在2010年秋即开始部署上海云计算创新中心,IBM则于2013年7月底宣布与首都在线签署公有云长期战略合作协议,IBM还宣布与世纪互联联手将IBM顶级的云计算基础架构服务 SmartCloud Enterprise+引入中国。

分析人士指出,根据目前披露的方案内容,外包数据处理、存储服务、呼叫中心等服务提供者将是主要的受益者,他们可以发挥我国互联网人才、软件人才“物美价廉”的优势,提供全球性的服务,“这有点类似于改革开放之初制造业中的两来一补模式”。

华泰证券研究指出,随着微软等海外IT巨头的逐步落户自贸区,上海本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类公司天玑科技有望受益,服务于大型企业的软件外包类公司荣之联亦有望获得订单增长。伴随着自贸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的更加丰富,CDN需求有望逐步开启,作为亚马逊指定的唯一CDN服务供应商网宿科技有望获得海外企业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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