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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快”不一定意味着“好”

来源:时间:2013-11-15

创业“快”不一定意味着“好”。

纽约时报》评价电影《乔布斯》是“一部PPT一般的电影”,如果用更本地化的说法,我觉得它更像是乔布斯生平小品集锦。这就是“快”的结果。

距离2011年乔布斯辞世不到两年时间,这部电影就能够顺利推出在全球影院上映,考虑到通常人物传记类电影的推出速度,它简直是“非一般的速度”。可以想见剧本肯定不会有人去认真撰写、修改,选角、拍摄、剪辑、后期等环节也只能因陋就简了。与所有“神速”的文艺作品一样,生产者无非想趁热点尚未消退,能够赚取更多的收入。

出于乔布斯对于创业者们的影响,你可以很容易联想到,“快”在互联网领域几乎是一个物理特性般的存在。因为这种特点,整个行业的变化都显得比传统行业更为激进和高速。

但是,在另外一个维度上,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又是面向广大用户的,是给人使用的。在满足用户的需求,揣摩用户的使用习惯,洞悉新的趋势等等这些方面,“快”有时又没有太大意义。

在如何处理“快”上,很多创业者做的并不好。

现在谁还记得中国有多少个类似Pinterest的网站吗?这种类型的创业公司是2011年的热点,当时手握现金的投资者和程序员创业者肯定会这么想当然:不就是瀑布流吗?不就是各种风格的图片排列在一起吗?太容易搞定了,当时甚至有了现成的模板供网站使用。但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一家公司获得真正的成功,他们往往还把失败的原因归咎于中国用户的使用习惯、互联网环境等等,而这些都应该是在创业初期想清楚,找到对策的事情。

另外一种不当的“快”,是整个行业的冒进,比如团购。讲故事、拿投资、招人、全国开设分公司,这曾经是所有团购公司都在做的事。于是,在这种比规模和成长速度的潮流中没有人会注意利润率、用户体验、重复购买率等比较不显著的数据。“快”也带来了团购公司的更多问题,人员素质、管理疏忽、财务漏洞都会纷纷出现。于是,现在的团购行业除了美团等少数当年谨慎小心的公司之外,几乎都已经销声匿迹。


出现这些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创业公司人数少,创业者经常在职能上“思行合一”,最终的结果就很可能是想得快,做得快,甚至没有思考成熟就已经开始做了。

在互联网领域创业的人经常会跟你说“快速迭代”,这的确是一种看上去还比较成功的“快”,是产品开发的有效方式,但如果产品最初的大方向就错了,即便此后不断地改进,很多时候也很难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对于错误的产品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砍掉而不是修补。所以在此之前,为什么不再谨慎思考一会呢?

还有一个问题出现在执行层面。大多数创业者都希望获得快速发展,加班加点肯定是一个办法,更多的选择则是增加人员、资金、硬件的投入,但结果未必真的如愿。比如在移动互联网开发中,10名程序员10天所做的工作真的可以让100名程序员1天搞定吗?当然不会。

执行层面的“快”其实更考验管理能力、工作流程、团队协同能力,创业公司肯定不占优势。那些获得风险投资的创业公司,也不一定就比用创业者自有资金维持的公司更有创造力。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创业者更需要悠着点。

“如果你仔细研究最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就会发现他们把事情变得更快,使人们更少地思考。”Twitter联合创始人埃文·威廉姆斯最近在美国波特兰举行的庆祝独立艺术和科技的XOXO大会上这样说。而创业者们需要知道的是,为了实现这一点,在让用户更便捷、迅速地使用产品之前,创业者自身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无论是在脑力还是体力上。

的确会有各种各样的压力,让创业者感到必须加快速度,比如竞争对手的进度、预想中的先发优势、投资人的催促、行业的变化等等,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拿出一个烂产品的理由。

在创业时,有时不妨让自己“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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